一、德國商標簡介
德國通過商標注冊采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目前,德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德國于1995年12月20日認可《馬德里協定議定書》,議定書于1996年4月1日在德國生效。
二、德國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材料:
1.在德國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法人為主體在德國申請商標注冊的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相關有效證明文件并加蓋1個公章。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在德國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待注冊商標圖樣的復印件,且商標圖樣必須是電子格式;
3.德國商標注冊申請人需要詳細列出擬注冊的商品或服務,并指定類別;
4.德國商標注冊申請人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名稱和通訊地址;
5.如果上述材料為中文格式,申請人還應提供英文申請材料。
三、德國商標注冊申請資格及流程:
根據德國法律,任何人想在商業活動中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都可以向德國專利局申請商標注冊。聯邦法律還規定,在德國沒有營業所的申請人,只有在其有營業所的國家接受德國商標或服務商標,并給予與其他國家相同的待遇,才能依法在德國申請商標保護。 1、申請人資格:
(1)查詢——查詢要注冊的商標名稱和圖形,確認是否可以注冊。
(2)提交資料——準備注冊所需資料,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
(3)聲明——由律師向德國商標局提出。
(4)受理——商標局委托的受理通知書
(5)審查——審查員進行實質性審查(如有問題——駁回——針對性審查)
(6)許可登記-審核無問題、
(7)公示——是否有異議(異議期在3個月以內)(異議——回復)
(8)頒發商標注冊證。
自 2、申請流程(順利情況):,申請日起十年如果注冊期滿后需要繼續注冊,應在注冊期滿前六個月申請注冊續期,每次續期的有效期為10年。
3、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