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在我國由于商標權的取得實行注冊原則,因此,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商標所有人申請、經國家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利,即因商標注冊而產生的專有權。那么自然人和法人同樣擁有商標權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自然人和法人同樣擁有商標權嗎
是的,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自然人和法人一樣擁有商標權。在《商標法》的規定中,持有身份證,并從事生產的個人也可以注冊商標。且《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請您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二、商標權獨占性表現在哪些方面
(1)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將其注冊商標使用在其核準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裝上或者服務、服務設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標注冊人有權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3)商標注冊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也可以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這種許可或轉讓要符合法律規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
三、商標權具有時效性嗎
時效性是指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內,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不進行續展手續,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各國的商標法,一般都規定了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限,有的國家規定的長些,有的國家規定的短些,多則二十年,少則七年,大多數是十年。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為十年。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