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40個月,格力訴奧克斯侵犯專利權一案有了結果。
5月11日,界面新聞報道稱,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原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下稱奧勝公司)不服此前4000萬的賠償判決,并提出再審請求。但在今年3月,法院宣布維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將賠償款劃撥到格力電器(58.880, 0.67, 1.15%)賬戶。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中國裁判文書網資料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粵民終1132號二審判決,維持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原判,判決奧勝公司向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格力電器)賠償4000萬元。
裁定書顯示,奧勝公司多次侵害格力電器同一專利,甚至在人民法院作出的侵權判決生效之后仍繼續制造、銷售侵害格力公司本案專利權的產品,侵權主觀故意明顯,一審法院判定格力公司訴請賠償的4000萬元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可予維持。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但裁定書同時指出,格力電器“一種空調機的室內機”實用新型專利權申請日為2008年4月25日,保護期限為十年,已于2018年4月25日期滿終止,自該日起格力公司已不再享有專利權。
雖一審判決作出時(2018年4月20日)本案專利權尚處于有效期內,一審法院判決奧勝公司停止侵權、銷毀專用模具、銷毀庫存侵權產品以及判決晶東公司停止侵權并無不當,但本案專利技術方案現已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予以實施均不構成專利侵權,一審關于奧勝公司停止侵權、銷毀專用模具、銷毀庫存侵權產品以及晶東公司停止侵權的判決均應予以撤銷。
格力與奧克斯結怨已久。2019年6月10日,格力電器在官方微博上發布《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
舉報信稱,奧克斯生產的部分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經過格力電器委托有專業素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檢測結論與格力公司檢測結論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檢測結論均為不合格。
該舉報信還強調,生產銷售此類產品不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國家節能減排環保政策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壞。
2019年6月28日,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上級局轉辦的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個型號空調能效標識不符合規定的舉報材料,當天決定予以立案。
今年4月,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就奧克斯空調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案,要求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十萬元,行政處罰履行期限為2020年4月25日。
今年4月29日晚董明珠表示,“我不僅是買了奧克斯的,我買了各種企業的產品,拿回來進行檢測,如果發現不合格,我們依然舉報。我們也叫別人買我們的產品,進行檢測、監督。這是推動社會進步,每一個人應該去做的,互相地推動行業進步。”
有意思的是,就在今天(5月12日),格力電器官方微博發布了《1141.03億!格力電器蟬聯家電行業品牌價值榜首》一文,董明珠轉了這條微博,并配文稱:“相信品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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