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那些“一次性”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1-10-16 09:13:29
昨天,我們推送了勞動報酬個稅申報明細。今天就來說說工作中獲得了什么樣的“一次性”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為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的規定,現將工傷職工取得工傷保險待遇的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1 .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殘疾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住宿費、工傷康復費、輔助器具、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均按照工傷保險辦理。 員工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按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銜接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深圳市居民公司注冊資本要求個人獲得年度一次性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獲得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征收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2021年12月31日前未納入當年綜合所得的,按照本通知所附月度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所得的金額,單獨計算納稅。 公式為: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居民個人可以獲得年度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居民個人,納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關于銜接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等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的金額不得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提前退休手續與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實際年限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 {[(一次性補貼收入÷提前退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限)-費用扣除標準]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后實際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齡內部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關于銜接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辦理內部退休手續的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計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個人辦理內部退休手續后從前用人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按照內部退休手續與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月份進行平均,再結合當月“工資”收入, 扣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根據余額確定適用稅率,再扣除當月工資。 內部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再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與原用人單位當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快樂財稅,讓每一個企業都代理記賬報稅|稅務籌劃登記公司|商標注冊高新技術認證|資質代理|業務服務關注快樂財稅,實時獲取財稅和業務運營信息~ 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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