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收入100萬,完稅后,這筆錢法人可以自由支配嗎?
2021-11-03 09:00:56
個人獨資企業收入100萬元。納稅后,法人可以自由支配這筆錢嗎?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投資的經濟實體,其財產歸投資者本人所有,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人,只有自然人投資者。 其實題目的問題是:個人獨資企業已經開具了營業收入100萬元的發票。個人獨資代理深圳公司的注冊企業主可以拿出來嗎?業務收入100萬元已開票。顯然,企業已經確認了收入,實現了納稅義務。 所以這個收入首先要算當期增值稅。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如果老板拿出來,要看拿出來的具體目的。如果用于個人消費、家庭消費和取出后購買家庭財產,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因此會計處理不能影響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的計算,因為不用于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利潤總額的計算和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因此,老板拿出100萬元后,如果這筆錢的使用與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無關,這100萬元應視為個人獨資企業對老板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并按“經營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這筆錢作為老板的貸款,應該在年底歸還。如果跨年度不歸還,不用于生產經營,則視為企業對老板的分紅。根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83〕158號)對于個人獨資企業,企業財產雖屬于個人投資者,但已發生納稅義務并取得收入。首先要正確計算各個環節的應納稅額,否則還是會面臨稅收風險。至于稅后利潤,老板可以做最后的決定。 但是,對于個人獨資企業來說,核定征收更能體現其稅收優勢!征收后總稅負較低,一般在3%~5%左右!通過個人獨資企業進行規劃也很簡單。企業盈利后,可以將企業的利潤以業務外包的形式轉移到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業務允許,可以直接通過個人獨資企業承接,這樣企業就不用擔心進項發票了。 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政策,綜合稅率低,稅負壓力大大減輕。 但是需要強調的是,企業的業務一定要真實,否則會有虛開的風險,大家不要因為小事而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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