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有什么不一樣?
2021-11-03 09:01:18
其實“三個小問題”不僅容易讓老板們一頭霧水,對于一些不專業的深圳金融姐妹來說也是如此。 今天,一帆君就簡單說一下。 1.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是企業所得稅中的特定納稅人,完整的表述應該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適用優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業,且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3號)特別提醒,小微利企業認定不區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只要符合要求即可享受優惠。 2.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本身就是一個具有廣泛含義的總稱。在稅收優惠政策中,有幾個含義,但最重要的是“免征增值稅”。 重點提醒!“免征增值稅”只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并非所有小微企業。 適用優惠政策: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注:開具的發票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正常繳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當期房地產銷售后,銷售的貨物、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3號)這項政策可以說是廣大小微企業和個體戶使用最廣泛的政策。一般公司成立時,只要月銷售額在10萬以下,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3.中小微利企業工信部、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于2011年6月聯合發布《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將中小企業分為三類,“小微利企業”指后兩類企業。 適用優惠政策:根據國家現行稅收政策,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相關小微企業的認定按照《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三小”企業屬于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營業稅、增值稅的具體納稅人。 小型微利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具體優惠對象;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增值稅特別免稅;小型企業和微利企業屬于兩類企業,可享受印花稅特別免稅。此外,“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企業納稅人,而不是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既包括企業,也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不交稅不代表不用報稅。記賬報稅要按時進行,否則就是“欠稅”!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