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秋節的臨近,公司一般會給員工發放福利,比如月餅、購物卡、紅包、節日費用等。下面將介紹中秋福利發放的稅務處理。
中秋月餅配送的稅務處理。
中秋期間發放禮品卡的稅務處理。
為了慶祝中秋節,公司購買購物卡,分發給員工,分別贈送給顧客。如何辦理向員工和客戶發放購物卡的稅務處理?
1.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
因此,公司向員工和客戶發放購物卡,發放給員工的部分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而發放給客戶的部分應在“意外收入”項下計算納稅。
2.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單用途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預收款項,不繳納增值稅。售卡人可以向購卡人和充值人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公司在開具購物卡時,不視為銷售,可以取得超市開具的普通增值稅發票(產品名稱為“預付卡銷售及充值”,發票稅率欄填寫“不征稅”)。
中秋節紅包的稅務處理。
a在2020年中秋晚會上,客戶可以通過微信掃碼隨機獲取微信紅包,同時通過微信平臺向每位員工發放針對性的紅包。如何做好向員工和客戶發送網絡紅包的稅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適用于有關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隨機贈送禮品(含網絡紅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等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獲得的禮品收入以“意外收入”為基礎。因此,在A公司的中秋晚會上,客戶獲得的隨機微信紅包,應按“意外收入”項目計算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工資、薪金所得,是指與個人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所得。因此,在A公司的中秋晚會上,員工獲得的定向紅包應計入個人工資收入,由企業代扣代繳。
中秋節節日的稅務處理。
為了慶祝中秋節,B公司給每個員工1000元。我如何辦理稅務?
1.企業所得稅。
b .公司支付給員工的節日費用,納入員工福利費,可扣除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
2.個人所得稅。
員工賺取的假期費用屬于個人收入范疇,應全額計入當月工資收入,公司代扣代繳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