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是否還需要備案?
2021-10-19 09:15:11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是否需要申報簡易計稅?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客運服務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1號):“八。取消建筑勞務簡易計稅項目備案并提供建筑勞務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申請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稅的,不再實行備案制。 下列證明材料無需報送稅務機關,但應留存備查:(1)為舊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保留建筑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合同;(2)保留甲方為本工程提供的施工服務和以合同結算方式提供的施工服務的施工合同。 “如果您需要代理報稅,或者對報稅有任何疑問,可以隨時聯系我們的在線客服。 官方電話:400 888 2048或登錄幸福財稅:https://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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