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辦理個稅匯繳嗎?看了才知道!
2021-11-04 09:28:02
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并不是所有自然人納稅人的“全員”納稅義務。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了辦理匯算清繳的篩選條件。如果“有必要”辦理結(jié)匯,必須按規(guī)定匯出。這意味著一些納稅人被排除在最終結(jié)算之外。 換句話說,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第一件事不是如何匯算,而是我是否需要匯算——這是一項關(guān)系到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能否順利進行的“技術(shù)活動”。 注:三種新情況不匯出,依法扣稅是前提?!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了四種需要結(jié)算的情形:一是綜合所得來自兩地以上,綜合所得年度收入減去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二是取得勞務報酬、報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綜合所得年度收入減去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三是納稅年度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第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4號,以下簡稱“公告44號”)放寬了稅法規(guī)定的標準。 第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2021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一是納稅人需要在年度匯算中補稅但年度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二是納稅人年度最終應納稅額不超過400元;三是納稅人已預繳的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未辦理年度退稅。 以上三類免結(jié)算、免結(jié)算具體說明如下:案例一:個人一年四項綜合所得項目不超過12萬元,即毛收入總額不超過12萬元,其中不排除減免稅收入和扣除,不扣除勞務報酬、報酬和特許權(quán)使用費20%。 與實施條例相比,這一口徑降低了“6萬元”的門檻,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不再需要申請匯款。 案例二:年度納稅額不超過400元,即“最終納稅額與預提稅額”之差小于400元。 免除400元以下的“小額納稅”,展現(xiàn)了政府的“大手”,整合資源,集中力量結(jié)算支付,利國利民。 案例三:通常預繳稅款較多,預繳稅款大于或等于年度應納稅額。個人起初不需要納稅,但可能有退稅,這是納稅人的一項債權(quán)。 “補稅合法,退稅自愿”。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匯出,放棄退稅權(quán)。稅務機關(guān)尊重納稅人的自由選擇。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種免結(jié)算免支付的情形都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代扣代繳稅款已經(jīng)按照規(guī)定代扣代繳。 如果扣繳義務人少扣或少扣稅款,即使個人字面上符合三種免稅情形,也不計入免稅結(jié)算,體現(xiàn)了稅法的嚴肅性。 案例一:王先生為小微企業(yè)A公司提供產(chǎn)品推廣服務。2021年,他5次從A公司取得勞動報酬,每次2萬元,個人所得稅按勞動報酬所得代扣代繳。此外,自然人B的勞動收入為10000元,自然人C的勞動收入為5000元,對此B、C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那么,王先生需要在2021年辦理最終結(jié)算嗎?從表面上看,王先生每年的勞動報酬收入不足12萬元,似乎無需辦理結(jié)算和支付。 但王先生雖然年收入不足12萬元,但其來自自然人B、C的1.5萬元收入并未扣除,不符合免匯款條件。 因此,筆者提醒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不要心存僥幸,“省事”。平時扣繳工作做扎實了,最后結(jié)算才能“真省事”。 提醒:免除匯款并不意味著剝奪匯款的“權(quán)利”。如果納稅人代扣了更多的稅,他們可以通過最終結(jié)算“返還”。 案例二:馬女士為小微企業(yè)A公司提供促銷業(yè)務。2021年,她5次從A公司領取報酬,每次2萬元,個人所得稅按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此外,自然人B取得勞務收入1萬元,自然人c深圳注冊公司地圖取得勞務收入5000元,已按勞務報酬收入代扣代繳全部稅款。 假設2021年馬女士個人“三險一金”負擔2萬元,兒子上小學六年級。除了兒童教育專項扣除12000元外,沒有其他專項扣除。 根據(jù)44號公告的規(guī)定,馬女士似乎免于匯款,但可能扣繳了更多的稅款。她能歸還它們嗎?本案中,馬女士從三處取得勞動報酬,其中甲公司扣繳2萬×(1-20%)×20%×5 = 1.6萬元,自然人乙扣繳1萬×(1-20%)×20% = 1600元。 44號公告免除馬女士2021年度的清繳義務,但馬女士已按勞務報酬所得按日20%的稅率進行了代扣代繳,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為【(2×5+1+0.5)×0.8-6-2-1.2】×3% = 0(人民幣),一般為預繳稅款。 本案表明,44號公告只是免除了馬女士的結(jié)算支付義務,并未剝奪其結(jié)算支付的“權(quán)利”。馬女士,年收入不足12萬元,為中低收入人群,可通過匯付方式獲得退稅。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棄最終結(jié)算意味著今年涉稅事項結(jié)束,后續(xù)稅務風險為0。個人不享受免稅待遇,堅持辦理匯算清繳的,在匯算清繳出現(xiàn)差錯的情況下,也要承擔相應的稅務風險。 后續(xù):年收入12萬元以下是否匯出?在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中,對工資薪金預扣稅引入了累計預扣法。對于只有一份工資收入,沒有其他綜合收入的個人,平時按照“累計扣繳法”扣除稅款后,不需要辦理年終匯算清繳。 為了方便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判斷能否辦理匯算清繳,筆者整理了辦理匯算清繳的各種情況,供讀者參考。 詳見文章末尾的表格。 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仍應根據(jù)自身具體情況對比年度預扣稅額與年終應納稅額的差額,判斷是否需要結(jié)算繳納。 案例三:孫先生是小微企業(yè)A公司的業(yè)務員。2021年,他的工資收入為11.5萬元,按照累計扣繳法扣繳稅款。2021年,孫先生個人繳納“三險一金”2萬元,兒子孫小龍上小學二年級。孫先生除子女教育專項扣除1.2萬元外,無其他專項扣除。 那么,孫先生2021年需要結(jié)算嗎?本案納稅人的總收入與案件二相同,不同的是孫先生的收入全部來自工資薪金。 在累計預扣法下,孫先生的年度累計預扣稅額為(11.5-6-2-12)×3%=0.69(萬元),與他應納的匯算清繳稅額一致,無需補繳退稅或辦理匯算清繳。 對于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個人,有人建議,既然年收入還沒有達到“門檻”,平時不扣稅不是更方便嗎?但是,每天的扣稅還沒有到年底,無法判斷個人年入能否在年中達到6萬元。同時,個人可能從很多地方賺取收入,非稅收入扣除對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制度影響很大。 為了在不影響個人稅收權(quán)益的情況下有效促進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筆者建議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一是把精力放在平時,做好日常的稅款扣繳工作。對于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個人,稅務機關(guān)可以采取簡單的程序進行退稅,而年收入在6萬元至12萬元之間的個人則不需要匯出稅款,真正做到了“壓下”匯款。 二是對有工資收入的個人,在代扣代繳和預繳環(huán)節(jié)將“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扣除”,享受到位的減免優(yōu)惠待遇,避免了不召開匯繳會的中低收入群體“賠錢”的問題。 提示:下載稅務APP,輕松確認納稅。以上三種免匯款的情況中,最難判斷的是每年繳納的稅款是否少于這400元。 有人認為這其實是一個悖論:不匯款怎么知道補稅少于400元?這個細節(jié)真的很復雜,因人而異。個人往往很難記住收入頻率、收入金額、適用于抵扣的收入項目、抵扣金額、抵扣稅額等因素。計算結(jié)果可能不準確,難以做出直觀的決策。 基于此,納稅人可以使用“個人所得稅”APP輕松試用當年應納稅額是否超過400元,有效解決人工計算錯誤、誤判等問題,輕松結(jié)清2021年匯算清繳。 附加稅是否超過400元是很多納稅人首先需要確認的問題。 案例四:李先生2021年度收入及納稅情況如下:①在A企業(yè)擔任財務專員,月薪3.5萬元。2021年按累計扣繳法扣了45580元;②給M培訓公司講課5次,每次收入5000元,每次扣稅800元;③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4萬元,扣稅6400元;④“三險一金”個人負擔2.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2.4萬元。 2021年李先生需要結(jié)算嗎?李先生代扣代繳稅款=4.558+0.08×5+0.64=5.598(萬元);李先生最終應納稅額為(3.5×12+0.5×0.8×5+4×0.8-6-2.6-2.4)×25%-3.192 = 5.858(萬元),應納稅額為2600元(58580元-55980元)。 案例五:張先生2021年度收入及納稅情況如下:①在集團公司擔任法律部副經(jīng)理,月薪2萬元。2021年按累計扣繳法扣了10480元;(2)12月,集團公司派張先生擔任下屬B企業(yè)法定董事,未領工資,每月發(fā)放不扣稅的兼職補貼2000元;③“三險一金”個人負擔2.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2.4萬元。 那么,張先生會在2021年辦理最終結(jié)算嗎?平時張先生已預繳稅款1048萬元。 2021年張先生應納綜合所得稅=(2×12+0.2-6-2.6-2.4)×10%-0.252 = 1.068(萬元),應納稅款=200元(10,680元-10,480元)< 400元,故張先生可能不予最終結(jié)算。 我們發(fā)現(xiàn)手工計算補稅金額是否超過400元很難。 一方面,大部分個人對稅收政策不熟悉,無法準確記錄每一筆收入和當年繳納的相應稅款,難以準確填寫匯算清繳申報表;另一方面,個人銀行賬戶的“收款”屬于稅后收入,各單位的工資構(gòu)成、補貼獎金項目和分配方式千差萬別。個人難以準確還原計算稅前收入,記錄已繳納稅額,準確計算應納稅額和退稅額。 基于上述情況,國家稅務總局認真落實“精簡管理、下放權(quán)力、強化監(jiān)管、完善服務”的統(tǒng)一要求,簡化個人結(jié)算支付技術(shù)操作,研發(fā)了“個人所得稅”APP,供納稅人免費使用。 下載APP后,個人可以判斷應納稅額是否超過400元,然后辦理最終結(jié)算,可以簡化,輕松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APP的有效使用需要個人先完成兩個動作:一是個人用戶注冊,實現(xiàn)與稅務機關(guān)在線互聯(lián)互動,并能夠啟動相關(guān)涉稅流程;二是方便綁定個人銀行卡號補退稅。建議在這里綁定個人工資卡,方便系統(tǒng)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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