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再次開啟,這些事項要注意!
2021-11-10 08:59:53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重新開始!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選擇重新注冊為小規模納稅人~重新注冊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納稅期)或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如果你之前的經營期少于12個月或4個季度,那么根據平均月(或季度)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 注意注冊這些!1.確定增值稅銷售是否符合重新登記條件,包括:納稅申報銷售、審核補充銷售、納稅評估調整銷售。 2.如果重新注冊后選擇再次注冊為一般納稅人,則不能再申請重新注冊。 3.重新注冊為小規模納稅人并在廣州注冊香港公司后,從重新注冊日的下一期開始,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轉讓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相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有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且轉讓日當期期末剩余稅款,需要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核算。 4.重新登記的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銷售或者購買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自登記日的下一期起折價、暫停或者返還的,應當調整重新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5.重新注冊的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注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意及時完成開票軟件升級和稅控設備變更發放。 6.小規模納稅人重新注冊沒有行業限制。但根據相關規定,所有零售加油站均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零售加油站不能重新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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