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
年度工商檢查
做但不做年度財務檢查有什么負面影響:
1.罰款:企業近兩年未公布經營范圍變更年度報告的,罰款5000元;近三年(含三年)未公布年度報告的,處以10000元罰款。集團工商戶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拒不改正的,罰款如下:10家企業變更經營范圍,0元、1000元。
2.列入經營例外清單:企業未按法定周提交公示報告的,將列入經營例外清單并向社會公示;集團工商業戶未按法定周報送報表的,將標注異常穩定運行并向社會公示;即使異常列表在中期被刪除,以前的異常記錄也會保留。根據國家院44家機構簽署的《合作經營、共同處罰不值得信賴企業的合伙協議》,列入業務例外名單的企業將在貸款、招標、國有企業土地出讓、中央政府采購、行政許可審批、專業知識考試、獲得職稱等方面受到限制。
3.進入“名單”:經營異常的企業在三年后被列入嚴重違法行為企業名單,即“名單”。合伙人的金融機構比較差,損害更為可觀和持久。
4.牽連查處:聯合體法人、企業董事在辦理出國簽證、培訓等業務時也會受到限制。情節嚴重的,3個月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人和董事。